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上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网络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络竞价招租标的:
此次网络竞价标的为咸宁市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香城学府13栋、16栋、17栋一层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具体标的列表如下: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元/㎡/月 |
竞买 保证金 |
备注 |
1 |
香城学府13栋101-01号门面 |
158.56 |
15 |
2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2 |
香城学府13栋101-02号门面 |
194.84 |
15 |
2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3 |
香城学府16栋101号门面 |
106.61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4 |
香城学府16栋102号门面 |
110.73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5 |
香城学府16栋103号门面 |
344.72 |
13 |
2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6 |
香城学府16栋104号门面 |
206.12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7 |
香城学府16栋105号门面 |
110.73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8 |
香城学府16栋106号门面 |
106.61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9 |
香城学府16栋107号门面 |
152.51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0 |
香城学府17栋101号门面 |
149.00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1 |
香城学府17栋102号门面 |
118.26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2 |
香城学府17栋103号门面 |
118.26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3 |
香城学府17栋104号门面 |
106.44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4 |
香城学府17栋105号门面 |
110.55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 |
15 |
香城学府17栋106号门面 |
344.15 |
13 |
2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16 |
香城学府17栋107号门面 |
205.78 |
13 |
1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17 |
香城学府17栋108号门面 |
110.55 |
13 |
2万元 |
租期3年,3年租金不变,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
香城学府17栋109号门面 |
106.44 |
13 |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物现状。
三、竞买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按竞租标的对应金额合计交纳)交到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获取《网络竞价文件》。
四、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8:30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http://portal.ovupre.com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160100120100019543;
开户行:湖北银行咸宁分行。
六、特别注意事项:
1、此次招租商铺均为毛坯房,现为闲置状态,出租方给予装修期免租金优惠,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退租时不予补偿。
2、此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3年期内年租金标准不变。
3、如有标的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在公告期(延长周期)内,如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延长周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4、此次招租的商铺租赁经营权转让成交价仅限为租金,承租人使用承租商铺所涉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另行承担。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所租赁商铺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生产作业,不得存放危险物品,所从事的业态不得影响周边商户的经营或居民的生活。
7、此次招租商铺的出租面积依据湖北泉都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实测面积计算成交价款(商铺租金)。
8、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网络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301室 0715-8128199 陈女士
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8258998、18907242175 柯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