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在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8号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301会议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车牌号码 |
登记日期 |
起拍价 |
1 |
别克GL8小型轿车一辆 |
鄂L0A356 |
2009/8/27 |
2.68万元 |
2 |
江淮HFC6500AIC8F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
鄂L1Q698 |
2013/7/26 |
5.41万元 |
3 |
捷达FV7160CIXE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
鄂L04877 |
2005/10/1 |
0.97万元 |
4 |
江铃全顺JX6461DM-M小型客车一辆 |
鄂L05675 |
2007/3/27 |
1.14万元 |
5 |
比亚迪QCJ6480S普通客车一辆 |
鄂L0G219 |
2011/12/29 |
2.63万元 |
6 |
尼桑越野ZN6453WAG3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
鄂LW0145 |
2009/11/9 |
3.23万元 |
7 |
宇通ZK6669DX7大型客车(校车)一辆 |
鄂L05829 |
2014/8/15 |
10.44万元 |
8 |
东风雪铁龙DC7163DT小型普通客车一辆 |
鄂LW0563 |
2008/11/4 |
1.52万元 |
9 |
本田思域CRV普通客车一辆 |
鄂LON623 |
2013/5/27 |
11.6万元 |
上述标的已经评估机构评估,经委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下午4时(上班时间),标的在其存放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现状。
三、竞买登记:竞买申请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下午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按如下标准交纳:1万元/辆,3万元不限竞买车辆数,并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账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82010000002769312;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四、特别注意事项:
1、拍卖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拍卖成交后,原车牌不给买受人使用。
2、拍卖成交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期间如需移动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车辆涉及的扣分、罚款、年检过期等违章违法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罚金及相关费用。
4、竞买人如需将车辆转籍外迁,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入籍政策,否则后果自付。
5、部分车辆因停用时间较长,不能正常启动或行驶,有的还有涉水等较为严重的瑕疵,请竞买人务必仔细审验竞拍标的,买受后不得反悔。
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咸宁市财政局负责交付标的。
五、联系方式: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715-8126201(陈女
士)地址: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D306室。
2、湖北荣达诚拍卖有限公司:0715-8895636、13886533648(韩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