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咸宁市淦河大道温泉购物公园北向入口东侧一楼 3 号商铺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6.81平方米,起拍价:6.7万/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竞买准备金1150元。
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17:00时(正常上班时间),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物现状。
三、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将竞买保证金、竞买准备金转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转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在上述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竞买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竞买准备金指定账户(户名: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开发区支行,账号:17680701040008807)。
并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获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前,须在“e产权”——注册——实名认证。详见:用户指引
(https://otc.ovupre.com/info.html#/infoList?id=26)
四、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https://otc.ovupre.com/jydt.html#/jydtList
1、此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三年,标的以三年租金总成交价为
成交金额,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
2、如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原承租人应按同样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在同等价格条件
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此次招租标的使用用途仅限商业经营。
6、如原承租户竞得,本次招租标的房屋租期起始日接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间,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时,租金按成交租金标准计收。标的原承租方还在经营中,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物的风险,出租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7、标的成交后,租赁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8、其他事项详见《竞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15-8126201
地址: 咸宁市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联系人:邹经理
电话:0715-8258998 13907247798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