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7月5日上午10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位于咸宁市淦河大道10号,-1层-101号、1层101号、2层201号房屋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1040㎡,起拍价:6.454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特别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络竞价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和武汉光谷联交所网站(http://www.ovupre.com/)。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4日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简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或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获取竞价文件。
四、报名申请
意向承租方可于2023年7月4日17时前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向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7:00时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意向承租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的,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7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标的展示及其时间
本标的自公告日期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
六、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0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http://portal.ovupre.com
七、特别注意事项:
1、招租标的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现为经营状态,承租人(或实际占用人)正在使用中,现承租人(占用人)的物品不在出租标的范围之内。
2、此次网络竞价招租,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参与竞租,才能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3、网络竞价成交后,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此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三年,标的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以三年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
6、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7、如标的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在公告期(延长周期)内,如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延长周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15-8126201
地址: 咸宁市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二)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871500917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19层
(三)银行账户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账 号:8201 0000 0027 69312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