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公开拍卖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持有的于咸宁市温泉银桂路11号(十六潭香缇郡)共两套房屋产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一位于咸宁市温泉银桂路11号(十六潭香缇郡)1幢2单元13层1301号,建筑面积约131.2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起拍价为54.6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
2、标的二位于咸宁市温泉银桂路11号(十六潭香缇郡)1幢2单元13层1303号,建筑面积约114.0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起拍价为47.4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
以上标的经委托人上级单位批准拍卖,标的概况详见《拍卖文件》。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时(上班时间),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物,也可联系拍卖人预约时间统一组织带看。
三、竞买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指明全权代理人。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按竞拍标的对应保证金金额合计交纳)交到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获取《拍卖文件》。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在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428第二开标室举行。
五、特别注意事项
1、拍卖人是按标的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对房屋质量、房屋安全等已知或潜在的瑕疵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标的房屋权利瑕疵,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需竞买多个标的需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
3、标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仅供参考,以不动产权登记机构发证登记面积为准,如面积有差异,拍卖成交价和佣金均不作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仅为标的房屋房产价值,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承担过户相关的契税和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委托人承担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委托人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卖方印花税)。
5、拍卖成交之后,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出卖人)协助,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责任和义务都由买受人负责承担,买受人还应承担产权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6、如买受人改变标的房屋规划用途,需改变房屋占用土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性质、买受人应有解决上述事项的能力,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7、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办完标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委托人(出卖人)将不再尽协助义务,与此次房产交易相关的所有风险都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或拍卖人进行追责和索赔。
8、如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公告期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产生,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9、本次拍卖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此公告同一媒体刊登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内容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账户和联系方式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账 号:8201 0000 0027 69312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电话:0715-8126201 陈女士
2、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温泉邮电路69号
电话:0715- 8130288 18107151110刘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