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公 告(第五次)
受委托,定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1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整体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位于茶花路12号“香城明珠1、2号楼”因改变建设规划设计而加建的四处商业房产,包含房屋使用权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幢号 |
层次/层数 |
规划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1 |
1/30 |
商业 |
钢混 |
13.9375 |
2/30 |
13.9375 |
|||
2 |
1/30 |
13.9375 |
||
2/30 |
13.9375 |
|||
合计 |
55.75 |
起拍价:21.5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意向竞买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特别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络竞价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和武汉光谷联交所网站(http://www.ovupre.com/)。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14日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简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或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获取竞价文件。
四、报名申请
意向竞买方可于2023年3月14日17时前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向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00时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意向竞买方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的,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3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标的展示及其时间
本标的自公告日期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
六、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11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http://portal.ovupre.com
1、以上标的进行整体打包转让。
2、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办理不动产证涉及到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承担并缴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缴纳。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装修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证证载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网络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如标的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在公告期(延长周期)内,如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延长周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受让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715-8126201
地址: 咸宁市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二)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5-8209633 15872779441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大厦A座16层
(三)银行账户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账 号:8201 0000 0027 69312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