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公开拍卖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持有的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3号和淦河大道31号两处共计21项房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3号原发行库营业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636.28平方米,占地面积320.34平方米,起拍价为420.52万元。竞价保证金为100万元。
2、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3号原职工宿舍17套单位自建房,建筑面积合计约1495.05平方米。起拍价为12.71万元/套-20.5万元/套,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套(每套房产的起拍价、门牌号、面积及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文件)。
3、位于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31号原职工宿舍3套单位自建房,建筑面积约合计约282.46平方米。起拍价为17.11万元/套-19.88万元/套,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套(每套房产的起拍价、门牌号、面积及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文件)。
以上标的经委托人上级单位批准拍卖,标的概况详见《拍卖文件》。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00时(上班时间),标的物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物,也可联系拍卖人预约时间统一组织带看。
三、竞买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指明全权代理人。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按竞拍标的对应保证金金额合计交纳)交到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获取《拍卖文件》。
四、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在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428第二开标室举行。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账 号:8201 0000 0027 69312
六、特别注意事项
1、拍卖人是按标的房屋现状进行拍卖,对房屋质量、房屋安全等已知或潜在的瑕疵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标的房屋权利瑕疵(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咸安区长安大道43号原发行库营业办公楼为出租状态,2023年3月18日到期,房产装修费用由承租人出资;咸安区长安大道43号2栋一层101号、2栋一层102两处房产为空置状态,原承租人有装修投入,该两处房产与楼上两套房产存在位置关联)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一与标的二整体转让优先。
3、如需竞买多个标的需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
4、标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仅供参考,以不动产权登记机构发证登记面积为准,如面积有差异,拍卖成交价和佣金均不作调整。
5、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仅为标的房屋房产价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和其他规费。
6、拍卖成交之后,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出卖人)协助,与房产有关的所有责任和义务都由买受人负责承担,买受人还应承担产权过户不能的风险。
7、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及出让金契税和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委托人承担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委托人承担的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卖方印花税)。
8、如买受人改变标的房屋规划用途,需改变房屋占用土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性质、买受人应有解决上述事项的能力,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9、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办完标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委托人(出卖人)将不再尽协助义务,与此次房产交易相关的所有风险都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或拍卖人进行追责和索赔。
10、标的房屋原承租人参加竞买应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对承租标的有优先购买权。
11、如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公告期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产生,则采取拍卖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12、本次拍卖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此公告同一媒体刊登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区405室
电话:0715-8126201 陈女士
2、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路7号
电话:0715- 8258998 18971822988张女士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湖北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