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煤矿机械厂是原煤炭工业部定点生产轻型刮板机的直属企业。1970年10月由张家口战略搬迁至湖北咸宁,1998年起隶属原湖北省煤炭厅,2003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其下划咸宁市咸安区管理,同时将其列入全省“三个一批”中的100家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的范围,且湖北省国资委(鄂国资改革[2004]62号)明确了煤机厂应在2005年以前完成民营化改制任务。 该厂位于咸宁市长安大道27号。占地面积550亩,其中生产经营性土地263亩,工业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职工总人数1484人,其中离退休553人,在册职工931人,在岗职工445人,下岗、待岗及内退职工486人。企业现有圆环链、铸工、锻工、铆焊、机工、热处理、装配、装备八个车间(分厂);拥有生产设备396台,运输设备14台,电子设备26台;是全国煤机协会理事会成员,煤矿机械标准委员会成员,全国起重工业协会手拉葫芦专业分会成员;全国煤炭系统轻型刮板机技术标准的制定企业。 二、主要产品: 企业主导产品为煤矿用可弯曲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和圆环链产品,产品注册商标“双鲸”。刮板输送机有SGB、SGD两大系列十五个品种。SGD-320/17B和φ14×50矿用高强度圆环链获国家银质奖,SGD-420/22获湖北省经贸委新产品金龙奖。 三、近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产品已形成技术、品牌、质量优势,具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国主产煤区设有九个销售公司,形成了一定的销售网络。2001年至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分别为2014万元、3867万元、6092万元,年均增长74.5%;产品产量分别为2017吨、4137吨、6240吨,年均增长77.5%。 四、企业生产经营性资产情况: 拟转让资产:3210万元(不含存货及未评估的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1、生产区土地:263亩,1841万元 2、生产区房屋建筑物:4.6万平方米,799. 4万元 3、机器设备:436台套,339.6万元 4、构筑物及厂区绿化166万元 5、水、电设施64万元 五、生产区资产整体转让价格 根据湖北省和咸宁市及咸安区关于企业改革和资产出售的优惠政策规定,湖北煤矿机械厂生产区资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土地、设备)整体转让的初步拟定价格为2250万元。购买方若有意收购企业存货及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可另行商谈。 六、资产出售的主要条件 1、企业所有职工由资产出售方负责安置,资产购买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 2、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资产出售方负责处置,资产购买方概不承担。 3、资产购买方原则上从事煤矿机械生产及相关机械加工行业,且要承诺投入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 4、根据购买方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的具体情况,资产出售价格还可进一步优惠。 5、资产购买方必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的当日支付总价款的50%,用于资产出售方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和安置职工;剩下50%在房屋、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并移交给购买方时一次性付清。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5-8126259 传真:8126124 联系人:陈女士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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