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所咸宁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所咸宁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并持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等到光谷所咸宁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竞价文件。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前往光谷所咸宁公司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支付到光谷所咸宁公司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以《竞价结果确认书》所列金额为准。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所咸宁公司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安全责任、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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