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9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咸宁市南苑公租房1、2号楼一楼4-8号商铺三年租赁权,面积约为846㎡,挂牌价为15.2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标的二:咸宁市南苑公租房1、2号楼一楼9号商铺三年租赁权,面积约为173㎡,挂牌价为3.1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标的三:咸宁市南苑公租房1、2号楼一楼10-11号商铺三年租赁权,面积约为375㎡,挂牌价为6.7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标的四:咸宁市南苑公租房1、2号楼二楼商铺三年租赁权,面积约为2286.45㎡,挂牌价为17.5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 5万元。
标的五:咸宁市黄畈村咸宁经济开发区温泉工业园内麦克森地块三年租赁权,面积约为2500㎡,第一年租金为6.3万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2万元。
标的六:咸宁市传媒大厦宾馆、商业用房及营业厅整体承租三年租赁权,宾馆面积约913㎡(已装修),商业用房面积约394㎡(未装修),营业厅面积约633㎡(已装修)。整体承租第一年租金为12.47万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3%,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标的七:咸宁市传媒大厦办公区三年租赁权,面积约745㎡(已装修),第一年租金为44.7万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3%,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注:标的一至标的三采用整体优先的方式承租,整体承租挂牌价为25.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如无整体承租竞买者,则按标的的顺序依次进行竞拍。
以上标的已经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网络竞价成交后,租赁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4、若想竞得多个标的则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5、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与经营有关的证照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出租方予以配合。
6、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7、咸宁市黄畈村咸宁经济开发区温泉工业园内麦克森地块使用用途仅限于停车场。
8、咸宁市传媒大厦宾馆的使用用途仅限于宾馆,商业用房及营业厅的使用用途仅限于食堂。
9、咸宁市传媒大厦宾馆、商业用房及营业厅需整体承租,此标的的意向承租方需有过单位食堂或餐饮(营业面积不低于500㎡)经营经历,且获得过厨师行业证书或奖杯;意向受让方需有过连锁酒店经营经历;该标的装修须在300万元以上,装修改造完成后,由转让方对装修进行评估、审核是否达到预定要求;
10、咸宁市传媒大厦办公区的使用用途仅限于办公。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本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现状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四、报名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6日17时前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向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7:00时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的,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2019年11月2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网络竞价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时
网络竞价登录平台:http://portal.ovupre.com
六、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一)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986619871
地址: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斜对面)
(二)银行账户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账 号:8201000000276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