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一:位于岔路口绿云大厦一楼1-1号门面三年租赁权,面积:31+10㎡,第一年租金:27540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2万元;
标的二:位于岔路口绿云大厦一楼1-2号门面三年租赁权,面积:31㎡,第一年租金:26050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2万元;
标的三:位于岔路口绿云大厦一楼1-3号门面三年租赁权,面积:31㎡,第一年租金:26050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2万元;
标的四:位于岔路口绿云大厦一楼1-4、1-5号门面三年租赁权,面积:58㎡,第一年租金:48720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4万元;
标的五:位于岔路口绿云大厦一楼1-7、1-8、1-9号门面三年租赁权,面积:80㎡,第一年租金:67200元,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本次标的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买。
三、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7月22日17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18时。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本次出租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循价鉴[2019]第00061号)中评估信息为准,成交金额和合同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不因实测的面积发生变化而作相应调整。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五、注意事项:1、本次出租的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中,租赁合同至2019年7月31日到期。根据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原承租户在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户,则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人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及第一年租金、合同保证金一次性付清,余下二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3、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承租方,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咸宁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咸宁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咸宁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咸宁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的。 除非转让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竞价结果确认书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
六、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15-8126201 13986619871 网址:www.xncq.cn 地址: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 (二)竞买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账号:82010000002769312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