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1-1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竞价成交三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清车辆成交价款及其5%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拍卖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拍卖成交后,原车牌不给买受人使用。 2、拍卖成交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车辆过户期间如需移动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车辆涉及的扣分、罚款、年检过期等违章违法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罚金及相关费用。 4、竞买人如需将车辆转籍外迁,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入籍政策,否则后果自付。 5、部分车辆因停用时间较长,不能正常启动或行驶,请竞买人务必仔细审验竞拍标的,买受后不得反悔。 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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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可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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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缴纳保证金后来我公司办理产权申请书及竞价相关文件等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其它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0000276931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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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车辆过户押金。如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2、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车辆过户押金,买受人应在竞价(协议)成交之日起15天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如因车辆证件不全,需要维修等原因,可酌情延长过户期限),并凭新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如买受人逾期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每逾期一天应付成交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本公司从车辆过户押金中直接扣除,如车辆过户押金扣完仍未办完车辆过户手续的,本公司及转让方将视为买受人严重违约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3、未竞得车辆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原缴款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