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2013年11月19日我中心刊登于《咸宁日报》的《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赤壁营销部小车转让》的牌照号码为鄂L6C961变更为牌照号码鄂L6C971。保证金(0.5万元)变更为(0.5万元/每辆)。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3年11月25日下午4时。
二、将2013年11月19日我中心刊登于《咸宁日报》的《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小车转让》、《资产转让公告》中的保证金(1万元)变更为(1万元/每辆),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3年11月25日下午4时。
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