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选择与委托行为,现对咸宁市国资委清产核资、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公示。
一、清产核资机构备选库
1、咸宁公信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咸宁永兴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3、湖北申达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估机构备选库
1、咸宁淦鑫资产评估事务所
2、湖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湖北长江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湖北中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湖北天翼同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咸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拍卖机构备选库
1、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
2、湖北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3、湖北咸宁新奥拍卖有限公司
4、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
5、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6、湖北诚成拍卖有限公司
7、湖北昕奥拍卖有限公司
8、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
9、湖北荣诚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21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举报等方式向市国资委反映公示对象的资质、诚信、违法违规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15-8239601;来信请寄咸宁市国资委,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国资委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