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兴源物资有限公司150万
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公告
兴源物资公司150万股权转让系根据公司内部章程规定并经市物资行业协会同意,在其内部股东进行转让。首次公告于2009年7月25日刊登在《咸宁日报》上,2010年5月12日本中心又与泉盛拍卖公司在《咸宁日报》上联合发刊登转让(拍卖)公告,在有效报名期限内,共有五名意向受让人报名登记,按照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系于2010年5月20日由泉盛拍卖公司主持在温泉举办现场拍卖,经多轮竞价,意向受让人李俊(28号牌)最终以466万元拍得(详见拍卖公司成交确认书)。
按其原受让条件规定,公司小股东可按国有股升幅一并进行转让。
兴源物资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本中心拟为其办理国有股权及小股东股权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咸宁分中心
咸宁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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